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提高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能力素质水平,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榜样的影响力量,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现将2017~2018学年学院奖学金、学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2018年版《学生手册》中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 由各学院将名额下发到16级、17级各班,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广泛宣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并按《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出获奖学生。 2.各学院单项奖学金的审核 各学院在审核完学生的单项奖学金资料后,于9月26日下午17:00前向学工处提交《竞赛、科技、文明、贡献单项资料汇总表》电子稿至邮箱526068082@.com,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包含各类奖状以及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汇总表中资料序号的顺序排放)。 3. 各学院学生先进、综合奖学金的审核 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7:00。 4.各学院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 10月12日17:00点前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登记表》(纸质表格右上角注明资料序号,并按照签字汇总表(电子稿)中资料序号的顺序排放)、学生先进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发放核对签字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同时,学生先进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发放核对签字表》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526068082@qq.com。 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学生先进文件版汇总表、学生奖学金文件版汇总表及《学生奖学金发放核对签字表》见附件。 5. 学院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 三、工作要求 1. 综合奖学金(包括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分两个学期、两次发放,其它种类奖学金一次评定,一次性发放。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坚决查究。 3. 做好宣传、教育、鼓动工作。 4. 严格执行《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与时间要求,把好事做好。 5.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评审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