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级团组织:
为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统计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思想素质好;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分绩点2.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合格,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居本班前40%;团龄1年以上;
4、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团结同事或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7、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增加推优标准;
8、在上一学年度团员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
二、“推优”工作程序
1、各支委会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名单;
2、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全体团员进行团内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3、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结合实际考察情况确定推荐名单,给出推荐意见,报二级学院分团委审查后将名单(附件1)提交院团委;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截止时间:11月30日。
4、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填写表》。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分团委委员的推荐意见由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填写。
5、二级学院分团委考察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优表报院团委审核备案,再向所在党支部推荐,截止时间:12月8日。
三、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优”工作。
2、“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执行,不得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对违规操作的组织和个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将推优工作作为对各基层团支部考核的一部分,对团支部进行正确的指导和监督。
4、各二级学院于12月8日前将推优名单(附件1)审查之后发送至院团委杨老师邮箱:3338729594@qq.com。推优表纸质档于12月9日之前交到院团委组织部。
院团委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