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保障学院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连续性,适应学院机构改革调整需要,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和完善二级学院团员、学生代表会议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院团委经请示院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换届的工作,现将各项事宜安排如下:
一、换届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分工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换届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统筹协调;院团委具体负责校级团学组织换届工作,二级学院分团委在党总支把关下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换届工作。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二级学院分团委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制定换届方案,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后,提交院团委。
筹备工作和换届方案包含内容如下:
1.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武船院党发[2018]1号)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武船院党发[2018]2号)两个文件要求,确定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部门设置和职数;
2.做好团学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确定团学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条件、程序以及代表组成,每个二级学院代表人数在70之90人之间,代表要具备普遍性和代表性,应包含一定比例的普通学生代表、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女生代表以及少数民族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候选人由各班级团支部按分配名额,支委会组织团员酝酿提名,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填写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提交二级学院分团委,经二级分团委同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后,方具备代表候选人资格;
3.制定新一届分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条件和程序;
4.向院团委提交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团学代表会议的请示(附件二)。
(二)获批复后,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要求,二级学院分团委面向班级团支部下发《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团学代表大会的通知》(附件三)。
(三)组织班级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做好支部团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填写二级学院团学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四)。
分团委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代表名单,提交《二级学院团学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五),报院团委备案。
(四)对分团委会委员候选人、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从代表中确定委员候选人;从委员候选人中确定分团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主席团成员)人选,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六),报院团委审核。
(五)二级学院分团委做好团学代表会议准备,酝酿产生团学代表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向院团委报备,并提交召开二级学院团学代表会议请示(附件七)。
(六)获批复后,二级学院召开团学代表会议,邀请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列席,按照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分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分团委委员、学生会委员全体会议,按照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分团委常委、学生会常委(主席团);以上会议结束后,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第一时间报院团委备案,选举结果进行公示,以上工作均在9月30日前完成。
(七)院团委举行校级团学组织换届,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院团委会、学生委员会机构和职数见附件八。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各级团学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换届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团内民主选举制度,促使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换届工作成为团员意识教育的过程,成为团的组织生活生动实践的过程,成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的过程,进一步增强学院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二)精心组织。选好代表,是团学代表大会成功召开的基础,代表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拉票、说好话、卖人情等任何违反组织程序、团章团纪的行为,一旦查实,取消代表资格,按照团纪作出处分。
(三)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大会工作要全面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与班级团支部的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共同做好大会各项工作。
院团委
2018年8月31日